周全癌症保障
癌症保障:受保人確診患上受保癌症、原位癌、早期甲狀腺癌或前列腺癌及次級侵害性惡性腫瘤,並接受積極治療,可獲「保障表」內列出的項目費用賠償,包括入住任何國家醫院的半私家級別病房,而每次受保癌症限額為1,050,000港元,終身賠償額高達3,150,000港元。
多項可獲全數賠償的保障:本計劃提供多項可獲全數賠償的保障包括﹕診斷檢查保障、住院及手術保障、治療及藥物保障、每日診治一次的治療前後診治保障、重建手術保障及監測檢查保障,惟須受每次受保癌症限額及終身賠償額所限。詳細請參閱「保障表」。
癌症年金保障:受保人於18歲至64歲的保單年度生效期內被註冊醫生確診患有受保癌症(原位癌、早期甲狀腺癌或前列腺癌及次級侵害性惡性腫瘤除外)可獲每月8,000港元,共派發高達12次的癌症年金。
第二醫療意見1:您可以透過此服務,獲取多一個專業的醫療意見,以作出適當的治療決定。
醫療領航服務1:按第二醫療意見,醫療領航服務將為您安排進一步治療,並與醫療服務供應商磋商,務求將治療費用控制在醫療必需且預期範圍內,以符合您的財務預算。醫療領航服務供應商將收取服務費用,詳情可參閱以下小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