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副作用」保障是甚麼保障?誰能獲得該保障?
本人為中國人壽(海外)於香港簽發的有效個險/團險保單之受保人,應如何登記此項「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副作用」保障?
本人為中國人壽(海外)有效個險/團險保單之受保人,但本人並不是香港身份證持有人,是否可以登記此項保障?
成功登記後保障何時生效?
你們指需要在香港政府認可或提供的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是否即你們只接受公立醫院提供的疫苗,而不接納任何私家醫院或註冊診所處方?
就「身故賠償」可否委派指定受益人?
合資格受保人於接種疫苗後可否離開香港?
已成功登記保障的合資格受保人可以享有甚麼保障?保障金額是多少?保障多久?
住院現金保障
若合資格受保人於保障期內,於醫生的診斷下,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因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日起計14日內(即住院現金保障的保障期)出現副作用而導致住院,我們將會根據受保人住院的日數,以住院現金形式給付每日八百(800)港元(港元保單)/一百(100)美元(美元個險保單)/六百四十(640)人民幣(人民幣個險保單)的「住院現金保障」賠償予合資格受保人(若受保人為18歲以下,則給付其監護人)(只適用於個險保單)/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只適用於團險保單),並以14日為上限。若合資格受保人同時受保於多份有效個人保單及/或有效團體保單,而該個人保單及/或團體保單已成功登記本保障,我們會首先賠付予團體保單(並為保障期內有效之保單),賠償金額會賠付予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住院現金保障」最多賠償1次。
守護現金保障
由於新型冠狀病毒千變萬化,其後疫苗或需要加強及需時研發。於醫生的診斷下,若合資格受保人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遵從香港政府或醫生的指示下根據時間表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或進行所需要的程序,及已完成整個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標準流程,並於接種最後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即標準流程完結時)的日期起計十四(14)日後的三十(30)日內(即守護現金保障的保障期)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肺炎,我們將會以一筆過形式給付相等於五千(5,000)港元(港元保單)/六百二十五(625)美元(美元個險保單)/四千(4,000)人民幣(人民幣個險保單)的「守護現金保障」賠償予合資格受保人(若受保人為18歲以下,則給付其監護人)(只適用於個險保單)/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只適用於團險保單)。若合資格受保人同時受保於多份有效個險保單及/或有效團險保單,而該個險保單及/或團險保單已成功登記本保障,我們會首先賠付予團險保單(並為保障期內生效之保單),賠償金額會賠付予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守護現金保障」最多賠償1次。
身故賠償
若合資格受保人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因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日起計14日內(即身故賠償的保障期),出現副作用而導致身故,倘接到合資格受保人在保障期內身故的證明,經我們查核屬實,確在本保單承保責任範圍內者,我們將會以一筆過形式給付相等於十萬(100,000)港元(港元保單)/一萬二千五百(12,500)美元(美元個險保單)/八萬(80,000)人民幣(人民幣個險保單)的「身故賠償」予合資格受保人的遺產管理人(只適用於個險保單)/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只適用於團險保單)。若合資格受保人同時受保於多份有效個險保單及/或有效團險保單,而該個險保單及/或團險保單已成功登記本保障,我們會首先賠付予團險保單(並為保障期內有效之保單),賠償金額會賠付予受保員工或其遺產管理人,「身故賠償」最多賠償1次。
如何定義「已完成整個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標準流程」?
如果本人於推廣期即2021年2月7日至2022年5月31日期間登記,並於該時段內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住院現金保障/身故賠償/守護現金保障的承保情況,惟出現副作用而導致住院/身故,或確診感染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肺炎乃於2022年5月31日後先發生,是否仍可獲得住院現金保障/身故賠償/守護現金保障?
住院現金保障
若合資格受保人於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起計14日內入住醫院並連續住院至2022年5月31日後,仍可獲得賠償,但賠償維持以14日為上限。
守護現金保障
即使在2022年5月31日以後,只要合資格受保人符合保障要求並在30日保障期內〈即合資格受保人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接種最後一劑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即標準流程完結時)的日期起計14日後的30日內〉確診新型冠狀病毒而導致肺炎,我們亦會作出賠償。
身故賠償
即使在2022年5月31日以後,只要合資格受保人於2022年5月31日或之前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並於接種日起計14日的保障期內出現副作用而導致身故,我們亦會作出賠償。
甚麼情況會不獲賠償?
甚麼叫「副作用」?
本人登記了兩次是否即可有兩份保障?
保單會如何提供給本人,是否會有合約?
本人為中國人壽(海外)之員工/代理人,是否可參與本次「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副作用」保障?
本人投保了一份個險醫療保單,如因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副作用而導致住院,是否可同時索償已投保的個險醫療保單以及這項免費保障?
倘申請索償「住院現金保障」,需要提交什麼文件?誰為賠付對象?
如申請索償「守護現金保障賠償」,需要提交什麼文件?誰為賠付對象?
如申請索償「身故賠償」,需要提交什麼文件?誰為賠付對象?
遞交索償是否有時間限制?
「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副作用」保障的索償申請個案,一般處理所需時間為多少?
若本人的保單於2021年2月15日終止/失效,但於2021年2月10日因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副作用入住醫院,直至2021年2月17日才出院,本人可以獲得住院現金保障嗎?
如本人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後出現副作用而導致住院,已成功索償了「住院現金保障」10天,在接種第二劑疫苗後又出現副作用而導致住院,可以索償餘下的4天住院現金保障嗎?
如本人於2021年2月5日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於接種疫苗後第10天因出現副作用而需要住院8天(即2月15日至2月23日住院),本人可以獲得接種疫苗後第14天(即2月18日)以後的住院現金賠償嗎?
如本人於2022年5月25日接種新型冠狀病毒疫苗,於2022年5月29 日因出現疫苗副作用而需要住院至2022年6月9日,本人可以獲得推廣期以後(即2022年5月31日以後)住院期的住院現金賠償嗎?
註:中國人壽(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保留一切的最終決定權。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於中華人民共和國註冊成立之股份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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