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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守護保費回贈住院現金保障計劃

倍守護保費回贈住院現金保障計劃」(「本計劃」)於受保人住院期間,為您提供每日住院現金,助您舒緩經濟壓力。此外,本計劃更會就指定情況,提供周全的額外保障,加倍守護您和家人。
高達100%保費回贈


高達100%保費回贈

3個保障級別可供選擇配合所需


3個保障級別可供選擇
配合所需

繳付5年保費享11年保障


繳付5年保費
享11年保障

計劃概要

投保年齡:15天至60歲 (計劃一及計劃二)、18至50歲(計劃三2

保費供款年期:5年  

保障年期:11年

保費繳付模式8:年繳、月繳、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9

保單貨幣:港元



計劃詳情
高達100%保費回贈

高達100%保費回贈

不論您曾否於本計劃1下索償,您可於保單滿期時獲取保費回贈作為期滿利益,金額相等於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0%,惟需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而本計劃將隨即終止。

3個保障級別可供選擇 配合所需

3個保障級別可供選擇 配合所需

本計劃設有3種不同保障級別2,您可根據個人需要,靈活選擇。

繳付5年保費 享11年保障

繳付5年保費 享11年保障

您只需繳付5年的保費,即可享有長達11年的保障。

每日住院現金保障3,4

每日住院現金保障3,4

如受保人因傷病住院4,只要該次住院是醫療必需和合理及慣常的,本計劃會按住院日數支付每日住院現金保障。每次住院最高賠償1,000日。

此外,本計劃會就受保人每次住院支付一次延伸關懷津貼3,4,每個保單年度最多可獲2次賠償。

多種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多種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如受保人入住深切治療部,或因意外受傷,或確診指定傳染病住院,並符合指定條件,本計劃會在支付每日住院現金保障外,額外支付以下任何適用之額外住院現金保障。

•深切治療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

•意外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5

•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5,6

癌症豁免繳付保費保障7

癌症豁免繳付保費保障7

如受保人在保單有效期內首次被註冊醫生確診患上癌症,自該癌症確診日期後之首個保單週月日起,我們會豁免本計劃未來12個月的保費;本計劃於保費豁免期間仍然生效。癌症豁免繳付保費保障只會賠付一次,此保障將於賠付後終止。

人壽保障

人壽保障

如受保人於保單有效期內身故,受益人將獲得一筆身故賠償,給予家人適切的財政支援,而本計劃將隨即終止。
有關保障賠償之詳情,請參閱「保障表」。

退保價值

退保價值

如果保單於保單滿期日前因退保而終止,我們將支付退保價值,相等於下表計算的金額及保單存款(如適用),惟需扣除任何未繳付的保費(如適用)及所有保單負債(如適用):


退保生效日於 相等於在本保單有效期內截至退保生效日的累積到期已繳保費之以下百分比之金額
第2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0%
第2個保單週年日至第3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5%
第3個保單週年日至第4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10%
第4個保單週年日至第5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20%
第5個保單週年日至第6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30%
第6個保單週年日至第7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50%
第7個保單週年日至第8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60%
第8個保單週年日至第9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70%
第9個保單週年日至第10個保單週年日之前 80%
第10個保單週年日至保單滿期日之前 90%
保單滿期日 100%


簡易核保

本計劃毋須驗身,投保申請簡單快捷。

保障表
保障項目 賠償金額 (港元)
計劃一 計劃二 計劃三2
住院保障
每日住院現金保障3,4
(每次住院最高賠償日數:1,000日)
(每日)
500 1,000 1,500

深切治療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
(每次住院最高賠償日數:30日)
(每日)
500 1,000 1,500

意外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5
(每次住院最高賠償日數:90日)
(每日)
500 1,000 1,500

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3,4,5,6
(每次住院最高賠償日數:30日)
(每日)
500 1,000 1,500

延伸關懷津貼3,4
(每次住院最高賠償次數:1次;
每個保單年度最高賠償次數:2次)
(每次住院)
500 1,000 1,500
人壽保障 身故賠償

5,000
或累積到期
已繳保費,以較
高者為準

所有保單負債
(如有)

10,000
或累積到期
已繳保費,以較
高者為準

所有保單負債
(如有)

15,000
或累積到期
已繳保費,以較
高者為準

所有保單負債
(如有)
保費豁免
癌症豁免繳付保費保障7
(每保單最高賠償次數:1次)

豁免受保人自癌症確診日期後之首個保單週月
日起之12個月的保費
其他服務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10


如受保人在居住地以外地區患病或因意外受
傷,可免費獲得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的周
全保障。
備註:

1. 每名受保人只限持有一份生效的倍守護保費回贈住院現金保障計劃。
2. 計劃三只適用於在職的受保人。
3. 如入住的醫院並非位於本產品小冊子之所列的地方,每日住院現金保障/深切治療住院額外現金保障/意外住院額外現金保障/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延伸關懷津貼(如適用)賠償的賠償金額將會減半。另外,每日住院現金保障的最高賠償日數則以每次住院30日為限。
4. 療養院、護理中心、老人院、濫用藥物或酗酒復康中心(包括位於醫院中的同類型部門)均不包括在「醫院」的定義內。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住院,受保人入住的醫院必須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國家衛生和計劃生育委員會確定的三級甲等醫院或本公司網頁不時公佈之「中國境內指定醫院」中列明的醫院。有關中國境內指定醫院名單,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網頁www.chinalife.com.hk/customerservice/hospitals-in-china。中國人壽(海外)有權自行就該中國境內指定醫院名單不時作出任何修訂或變更。
5. 就同一次住院,本計劃不會同時賠付意外住院額外現金保障及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而本公司保留支付意外住院額外現金保障或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的最終及唯一決定權。
6. 就傳染病住院額外現金保障而言,受保人需因確診符合當時適用的《預防及控制疾病條例》(香港法例第599章)附表1之任何表列傳染病入住醫院的深切治療部連續7日或以上,並曾因醫療必需而使用生命支持設備進行治療 (輸液和任何監控設備除外)。
7. 本公司將於受保人自該癌症確診日期後之首個保單週月日起,豁免本計劃之保費,直至以下情況發生為止(以較先者為準):(a)本公司已就此癌症豁免繳付保費保障豁免本計劃下12個月的保費;或(b)已屆繳費滿期日;或(c)受保人身故;或(d)因任何原因導致保單終止的日期。
8. 您應在繳費寬限期內繳交所須繳付的續期保費,使保單維持有效。有關詳情請參閱中國人壽(海外)繕發的保單條款。如保單失效或提早退保,您可領取之保單現金價值(如有)可能會低於已繳付之總保費。
9. 如您選擇以按年繳交及保費預繳的方式支付保費,您可一筆過全數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包括利息,如有),惟中國人壽(海外)將收取相當於提取款項的2%,最低收費為100港元。您只可提取尚未使用的預繳保費一次。預繳保費的利息並非保證不變。
10. 24小時全球緊急支援服務由第三方服務供應商提供,中國人壽(海外)不會對其服務素質作保證,亦不會就有關服務負任何責任。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修訂有關條款及細則之權利,而不需另行通知。

重要資料:
以上資料只供參考。有關本計劃之詳細條款、細則及除外責任,概以相關保險合約為準。
您有權購買為獨立保單的醫療保險產品,並可選擇無須捆綁式地與其他種類的保險產品一併購買。
條款及細則

這不能詮釋為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或游說購買中國人壽(海外)的任何產品。中國人壽(海外)不會在香港境外提供或出售任何保險產品。
以上資料僅供參考之用。有關本計劃之詳盡條款、保障細則及不受保範圍,概以本計劃之保險合約條款及細則為準。如欲索取保單條款之樣本,請與中國人壽(海外)查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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倍守護保費回贈住院現金保障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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