壽險保障 守護摯愛
身故賠償
如受保人於保單生效期間不幸身故,受益人可獲身故賠償,金額相等於:
- 以下較高者為準:
- 累積到期已繳保費扣除已派發之保證每月年金入息(如有)後的108%;或
- 受保人身故日的保證現金價值;
- 加累積保證每月年金入息及利息2(如有);
- 加累積非保證每月年金入息2(如有)及利息2(如有);
- 加非保證終期紅利4(如有);及
- 扣除所有保單負債(如有)。
意外身故保障
於受保人年屆66歲前及保單生效日起首10個保單年度內,如受保人因意外引致受傷,且自意外受傷發生當日起計180日(包括首尾兩日)內因該意外受傷而身故,本計劃將額外支付意外身故保障,其金額相等於下列較低者為準﹕
- 累積到期已繳保費的100%﹔或
- 500,000港元/62,500美元。
於同一受保人名下之所有中國人壽(海外)保單之意外身故保障總額上限為1,000,000港元/ 125,000美元。
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的領取安排
您可以於受保人仍然在世時,設立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的領取安排,而兩者的領取安排必須相同。您可選擇以一筆過或分期方式,即以10年期或20年期,每年一次定額向受益人支付相關賠償,預先為家人建立財務穩健的未來。
若選擇分期派發方式,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的餘額將於保單內積存生息2至派發期完結。利息將會按年計算,而利率由我們不時釐定,並非保證。所有累計利息(如有)將會連同最後一期身故賠償同時派發。假如受益人於收取身故賠償及意外身故保障(如有)期間離世,我們將會以一筆過方式支付相關賠償的餘額及利息(如有)予其遺產繼承人。
如果受保人身故日的身故賠償金額少於400,000港元/50,000美元,又或者保單持有人沒有定明領取賠償的方式,我們將以一筆過形式將賠償給予受益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