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投保」會會籍條款及細則

會籍詳情

客戶成功登記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中國人壽(海外)」) 任何直銷推廣計劃或於「e投保」網站成功投保中國人壽(海外)指定保險產品後,並符合會員資格,經中國人壽(海外)核對資料後,將自動成為中國人壽(海外)「e投保」會(「本會」)會員(「會員」)。

會員資格

  1. 客戶必須年滿18歲或以上、持有香港身份證和香港手機號碼;及
  2. 於「e投保」網站成功登記任何直銷推廣計劃或成功投保中國人壽(海外)指定保險產品。

會藉之使用

  1. 會籍費用全免。
  2. 本會之會籍不得轉讓予他人,所有會藉優惠完全由會員個人獨享。
  3. 通過使用會籍,會員同意:
    1. 不使用會籍於商業、詐欺或非法目的;及
    2. 以誠信並遵循此條款及細則使用會籍。
  4. 有關本會/中國人壽(海外)的收集個人資料聲明及直接促銷推廣服務,請參閱以下網頁:
    收集個人資料聲明: https://www.e-chinalife.com.hk/insurance/personal-information-collection-statement
    直接促銷推廣服務: https://www.e-chinalife.com.hk/insurance/personal-data-for-direct-marketing

服務及優惠

  1. 只有會員有資格享用本會提供之相關優惠,有關優惠將於「e投保」網站內公佈。
  2. 中國人壽(海外)或提供優惠之供應商可能要求記錄會員之會員號碼方可享用會員優惠,會員需配合相關安排。
  3. 優惠是由中國人壽(海外)或供應商提供,而有關供應商是分開和獨立的實體。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不會就有關供應商的任何邀約工作及其提供的優惠產品或服務包括價格、數量、質量、可用性、有效性、準確性、及時性或特定用途,作出任何陳述或保證(不論明示或暗示)。供應商提供的優惠之產品及服務,不經本會/中國人壽(海外)銷售及推廣,有關優惠之產品或服務受供應商所定的條款及細則所規限。
  4. 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不會就會員使用供應商提供的優惠之產品或服務,而直接或間接導致的任何損失、損害、傷害或索賠負上任何責任。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不會就供應商因為任何原因包括暫停、更改、取消或終止優惠、拒絕兌現本會會員優惠或終止與本會/中國人壽(海外)的合作關係而承擔任何責任。
  5. 會員如對供應商提供的優惠之產品或服務有任何爭議,應直接與有關供應商解決。
  6. 本會所提供的所有優惠不可兌現現金。
  7. 本會推出個別優惠活動將受其推廣條款及細則限制。

服務及優惠

  1. 任何決定取消會籍之會員應以書面形式發送至:
    中國人壽保險(海外)股份有限公司 - 直銷部
    香港灣仔軒尼詩道313號中國人壽大廈22樓
    或電郵至:enquiry@chinalife.com.hk,會籍將於本會收到會員取消會籍通知後七個工作天內終止。
  2. 本會保留隨時終止或暫停會員會藉的權利,而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之決定為最終性, 本會將通知有關會員其會籍將被終止。
  3. 所有已取消會籍或被終止會籍之人士,均不再擁有會籍所賦予之權利或優惠。

本會終止運作

  1. 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保留隨時暫停、更改或終止本會之運作的權利,而無須向會員發出通知或給予任何理由。如有任何爭議,本會/中國人壽(海外)保留最終決定權。
  2. 於本會終止運作之後,會員之一切權利及優惠即告終止。於任何情況下,會員不得因本會終止運作而向本會或中國人壽(海外)提出任何性質或在任何情況下引致之索償或要求。

條款及細則之修改

本會/中國人壽(海外)可不時對本條款及細則作出更改或修改,而毋須另行通知。此條款及細則的任何修訂版本於中國人壽(海外)「e投保」網站上公佈並於當天即時或於公佈內指明的日期生效,會員繼續享用本會的優惠將被視為完全無條件接受這些條款及細則的任何修改,並須受該已修改之條款及細則約束。如會員不同意修改後的條款及細則,可以於「e投保」網站指定網頁提交取消會籍通知。

第三者權利

除本會/中國人壽(海外)及會員以外,並無其他人士有權按《合約 (第三者權利) 條例》強制執行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或享有本條款及細則的任何條文下的利益。

法律和管轄權

本條款及細則受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所管轄,並按照香港特別行政區法律詮釋。